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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3)
2022-01-11 15:30 来源:教育部网站

  四是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学校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通过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真实全面、科学有效。

  7.请问如何组织实施?

  答:《评价指南》对评价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2个方面: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普通高中学校每年要对本校办学质量进行自评,自评报告报县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审核备案。市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在评价周期内完成辖区内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及时将评价情况向学校进行反馈,并报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备案。省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分年度、分批次统筹开展抽样评价,确保每轮评价周期内覆盖辖区内各地市,并及时将年度抽样评价情况向各地市进行反馈,同时报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备案。国家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地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对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进行监测。

  二是明确评价周期。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周期依据所辖县数、学校数和工作需要,原则上每3—5年一轮,具体由各地自行确定,评价周期内要实现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全覆盖。

  另外,《评价指南》还要求各地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强化评价保障,积极培育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质量评价工作水平。

  8.请问如何加强评价结果运用?

  答:《评价指南》明确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信息的分析,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结论,认真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其对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一是促进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指导学校和教师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是健全激励约束与宣传推广机制。各地要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到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办学质量持续下滑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并视情况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在评价工作中发现的办学质量显著提高的先进典型经验,要大力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辐射作用。

  三是推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办学质量评价结果在向学校做好反馈的同时,要向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进行通报,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政府切实履职尽责,为办好普通高中教育提供充分的条件保障和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