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首页 > 资讯中心 >
大有先锋公司“入坑” 黑庄户乡么铺村租房陷阱
2024-09-06 13:21 来源:乡村发展网

  2022年,大有先锋(北京)文化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大有先锋”)代表耿文龙与朝阳区黑庄户乡么铺村委派的代表王振东进行洽谈,共同磋商由大有先锋跟么铺村经济合作社签署电影小镇东西两院的租赁合同,而双方洽谈由么铺村出租的房屋是一处违法建筑,这一事实王某东和姚某楠都十分清楚,但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利用投资商对当地职能部门的合理信任,将其辖区内的违章建筑以各种手段,作为疯狂敛财的工具。而且后期据了解,此类事件反复、多次、持续发生,性质可谓恶劣。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为达私欲不惜损害他人利益,挖设陷阱使投资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而彼时大有先锋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入坑”么铺村的租赁圈套。

  大有先锋“被坑”事件始末

  值得重点阐述的是在陆陆续续长达两年的改造装修施工过程当中,当地综合执法部门的不作为导致大有先锋损失扩大,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执法人员发现违法建设后,应立即向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限期改正,同时做好前期的调查、取证、立案相关工作,但是在该建筑物,相关部门在充分掌握并确认该项目为违法建设的情况下,非但没有第一时间依法履行其监督与告知的职责,反而采取了刻意隐瞒事实真相的不当手段,此举违背了行政执法应当遵循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也因此举严重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西院的整个施工过程当中,综合执法全程未到场监督、检查、告知,导致西院生活区及三楼办公区超五千平米全部装修完成,造成了大有先锋遗留在电影小镇西院的直接装修损失1938万元。电影小镇东院在全程监督施工四个月后,依旧隐瞒该建筑物为违法建筑这一明确事实,避重就轻于2024年7月8日由工号为11052356的徐姓队长以召开三中全会全市工地停工、7月30日工号为11051774执法人员在乡政府宣读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限额的通知》即“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2的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并根据此项规定在综合执法全程二十四小时监督施工四个月后将该项目所谓“依法”叫停,但是由于该建筑是违法建筑根本不具备报规的可能性,甚至严格说该项规定并不适用于该违法建筑物,也正因为此举严重误导了投资人的投资进度及方向,尽管该部门承担着监督并查处违法加建行为的职责,不采取任何实质性的制止措施来阻止东院的改造进程,也未能通过适当方式提示、告知、制止,在一定程度上诱导当事人继续进行项目的改造工作,无疑加剧了其损失程度,在电影小镇东院的四个月大规模改造装修施工过程当中造成当事人直接经济损失达3194万元。

  

  此次事件在姚某楠的主导下,在全程知晓并隐瞒该地块的土地性质,以及其建筑物系违法建筑这一主要事实,公开面对社会招租,并于2023年2月11日将东院合同签约完成,随后以各种名目及手段并提供若干账户收取大有先锋租金、押金、保证金、共计约1070万元,

  

  以上其中两个账户在项目叫停后大有先锋查明北京利天成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913100788901200001505成立于2022年9月26日,注销于2023年1月20日,北京振阳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91310078801900001483成立于2022年9月15日,注销于2023年1月31日。

  大有先锋被逼无奈走上实名举报之路

  至此大有先锋公司才领悟已经陷于此事不能自拔。因为该建筑物系违法建筑,即便在施工以前已经按照村委会要求将日后经营的业态及施工图纸上报,并在得到其认可后才开始施工,也无法按照其综合执法的要求进行报规、备案、审批,项目无法进行,目前只能是搁置状态。后又与其村委会交涉,该村委会接待人员孙某弟并未对违法建筑一事给予明确答复,并声称这一片区都是这种建筑,而且一直都在对外出租,一直都在收取租金,也并无感觉不妥。后于2024年8月11日,大有先锋查明案件号为(2019)京0105民初5298号的一份租赁合同纠纷的判决书,上面明确阐明该村的另外一块跟电影小镇东西两院属同类土地性质地块即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在该判决生效后,该村村委会依旧将总面积约为五六千平的该建筑物于2022年出租给名为小镇文创园的市场,该市场约在2023年初也是在全程监督下重新装修完毕,并对外营业。

  

图解:残垣断壁的建筑物,诉说着大有先锋被坑的整个过程。

  至此大有先锋才蓦然领悟,关于电影小镇的租赁合同完全就是人为设置的陷阱。由于项目已经处于搁置烂尾状态,至此大有先锋针对该项目已经实际产生了6500余万元的实际损失。无奈之下其负责人王坤只能走向了实名举报之路,于2024年8月6日,将部分举报材料上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里面基本揭露及提交了以么铺村负责人姚某楠以及薛某为首的不作为、合同诈骗、敲诈勒索、非公人员索贿、违法停电、水电费私收、非法扣押他人物品、等事实经过以及对应的相关证据,但是至今贵区纪委只是回复已经受理该案件,但是并未对此案展开调查,也并未明确回应该涉案建筑物是否为违法建筑,以及后续针对此事的处理意见。

  对于上述遭遇,大有先锋专门通过律师邀请了相关法学专家,召开了专家咨询论证会,相关法学专家给出如下结论1、涉争议房屋东院项目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村经济合作社应依法履行或承担因违建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的违约责任。2、涉争议房屋西院项目租赁合同中么铺村存在过错、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3、关于东西院项目中涉及的民事责任, 村经济合作社应承担赔偿责任(即便后期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综上所述

  黑庄户乡么铺村村集体,名义上打着招商引资的幌子,利用投资商对当地行政部门的合理惯性无条件信任,无视相关政策法规将不具备出租条件的违法建筑物面对社会公开招租,并在出现问题后利用与该事件并不对应的政策法规将该项目所谓“依法”叫停,(违法建筑通过什么途径报规?)综合执法滥用政策法规,对投资者进行误导性宣导,并在执法过程中明目张胆压榨投资企业,利用手中职权不按流程执法欺压百姓,导致项目搁置烂尾,致使受害人遭受了巨额损失。以此达到以姚某楠为首的众多涉案人员私人敛财的目的。

  求社会力量,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此次事件发生在后疫情时代,在市场经济极度低迷,政府大力提倡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的当下,此举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毁灭了投资者对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信赖,最大程度的打消了其投资信心,并损害了政府及职能部门在百姓心目中的公正、公开、公平的应有形象。最可笑的是至今为止该村村委会法人孙某弟依然声称这一片都是这种房子,都在出租收取租金,可谓理直气壮的知法犯法。那么试问租赁人的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有多少同类企业因此遭受了类似损失?以前、现在、甚至未来还会有多少个“大有先锋”深受其害?

  在此受害人邀请媒体人呼吁广大百姓共同发声,以及呼吁政府重视此类事件及因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彻查该区域的同类事件,整顿该区域的租赁乱象。使投资者重拾投资信心,共同维护法律尊严。

  来源链接:https://www.xcfz.org.cn/cms/show-224688.html